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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!退休5年后落马的副部级干部郑洪被开除党籍
今年3月16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:郑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天眼新闻注意到,随后的3月20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《深度关注 | 党兴才能国强》一文中曾这样提到:3月18日,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、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崔茂虎被公布接受审查调查;3月17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、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被公布接受审查调查;3月16日,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、党组原副书记郑洪被公布接受审查调查……连日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连续发布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信息,释放了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、永远吹冲锋号的强烈信号。
公开信息显示,郑洪出生于1955年5月,曾任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、区委书记等职。2008年,郑洪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,后兼任重庆市总工会主席,2015年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,2018年1月卸任,直至被查。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30日通报称, 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,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 经查,郑洪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党性原则,违背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决策部署,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,违规组织公款宴请;违反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违规收受礼金,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;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;道德败坏;毫无纪法意识,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 郑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郑洪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(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政事儿)
综合整理:胡岚
编辑:胡凯瑜
统筹:晏海艳 胡锐
编审:庞博